1,學習不積極。有的同誌不狠抓廉潔自律知識,對廉潔自律知識也壹知半解,導致廉潔自律意識淡薄。
2.認識上有差距。少數黨組織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他們認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被忽視了,他們關註的是其他實事、速效工作。導致他們對廉政建設工作過問不多,導致措施不到位,責任不到位,制度不完善。
3.教育管理相對落後。除了上級的統壹部署和集中學習,大多數農村基層黨組織流於形式,脫離實際,形式陳舊,缺乏針對性和說服力,效果不佳。
4.自律性不強。黨員中的壹些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意識不端正,錯誤地認為“當今社會吃吃喝喝拿點東西無所謂,腐敗就不會擡頭。”事實告訴我們,壹些領導幹部違紀違法甚至違法犯罪,往往是從吃喝拉撒等小事入手的。思想防線壹旦被突破,胃口就會越來越大,膽子就會越來越大。久而久之就會陷入違法犯罪的深淵。
5.系統並不完善。制約機制不健全,監管難度大。特別是在基層監督機制軟化,監督不力,使廉潔自律方面的壹些問題得不到有效糾正,使人民群眾民主政治觀念淡化,懼怕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