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無線電管理部門許可;
2.獲得環保局的環境影響評價證書;
3.向無線電管理部門申請執照;
4.在民用住宅高層設置基站,應當征得產權人同意。
居民可以向當地無線電管理部門投訴沒有合法手續和程序建立的基站,要求拆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歸所有權人所有,但屬於城市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但城市公共綠地或明示的個人綠地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 * *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歸業主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四十六條* *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可以在民用建築物上附著電信線路或者安裝小型天線、移動通信基站等公用電信設施,但應當事先通知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並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向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繳納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