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提到的情況應該本著相互謙讓、相互理解的精神進行協商。
如果不能私下溝通調解(物業沒用)。
我建議妳可以先通過居委會、街道司法所等民間調解機構進行調解。
如果解決不了,可以尋求政府部門或者司法機關解決。
其實我覺得妳可以找個朋友,以律師的名義去那家(畢竟大部分不懂法的人在專業人士面前總是有負罪感的),然後告訴他們自己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
真的不行。給他們律師的訴訟信。我不敢相信他不再害怕了。
至於法律依據,我就略述壹下。具體來說,如果真的打算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咨詢當地的律師。
(1)因為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鄰裏之間的噪音糾紛是壹個相鄰關系——相鄰權的問題。即相鄰關系產生的糾紛。相鄰房地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在不損害其他相鄰人合法權益的原則下行使自己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權利的行使對相鄰人的人身或者財產造成損害的,相鄰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
(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予以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確實中國法律中關於人權的規定很少,我也實在想不出其他的法律依據。
希望對LZ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