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學概論考試: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司法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的法律職業證書考試。
2.應用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人民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學士學位,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高校具有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法學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法律考試註意事項:
1,客觀題閉卷,電腦化:
計算機化的試題、答題要求、答題界面均顯示在計算機屏幕上,考生應使用計算機鼠標或鍵盤直接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作答。
2.主觀考試基於計算機化考試:
主觀題計算機化考試在安徽宿州、重慶黃山、四川成都、陜西Xi安五個考區試點,並全面推廣。
3.主觀測試系統支持五種輸入法:
包括搜狗全拼輸入法、QQ全拼輸入法、谷歌雙拼輸入法、搜狗吳彼輸入法和謳歌吳彼輸入法。港澳考區考生可選擇使用倉頡輸入法和速成輸入法,考生可使用其中壹種作答。
4、原則上用國家通用語言回答:
在民族自治地方的組織法考試中,可以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試卷進行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