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各省的律師費只有指導性標準,但沒有強制性,可以由律師和委托人協商確定。壹般可以根據以下標準進行參考。無財產糾紛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協商收取不涉及財產的涉外民事、經濟、行政案件600065438元至000000元之間,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協商收費600-2000元。律師證言: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協商費用為2000-1萬元。律師的公證事務則不同。65,438+0,500-3,000元之間談判的律師函和法律意見書各壹份:為委托人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的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談判費在65,438+0,500-2萬元之間各壹份。律師調查:費用根據調查項目協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壹)使用暴力、脅迫手段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3)恐嚇、跟蹤或騷擾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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