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範圍:所有律師服務。
2.收費標準:200-3000元/小時。
3.上下波動範圍:20%
(2)計件工資
適用範圍:各類訴訟、仲裁和案件執行法律事務。
收費標準:
1,罪犯:
(1)調查階段:2000-5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5000-15000元。
(3)試用階段:6000-30000元。
對疑難復雜案件和集團犯罪案件,可在不高於65438+上述標準0.5倍的範圍內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刑事自訴和擔任被害人代理人,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2.民事、商業和行政訴訟:
(1)不涉及財產:3000-20000元。
(2)涉案財物:在收取基礎費1,000-8,000元的基礎上,分期、按比例計算收取爭議標的物的金額;
5萬元以下(含5萬元):免費。
5萬-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6%
65438+10萬-50萬元(含50萬元):5%
50萬-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4%
1-500萬元(含500萬元):3%
500萬-654.38+00萬元(含654.38+00萬元):2%
10萬元-5000萬元(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3)波動範圍:20%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民事法律援助若幹問題的聯合通知》第七條。訴訟請求中包括受援人的,法院可以判決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所必需的費用,如差旅費、印刷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不是收件人的敗訴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