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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時“跳單”是什麽意思?

買房“跳單”是指買賣雙方通過中介的中介服務取得聯系後,跳下中介,自行成交或委托其他中介公司辦理過戶服務,以逃避支付或少支付中介費。通常“單跳”的原因是收費過高或服務不到位,容易產生“單跳”。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紀人應當如實向委托人報告與訂立合同有關的事項。經紀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催告,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章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居間人的服務合理確定。居間人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的,居間人的報酬由合同雙方平等承擔。居間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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