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相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相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3、房地產管理部門對申報的成交價格進行核實,並根據需要對轉讓房屋進行實地調查和評估;
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5.房地產管理部門簽發轉讓令。
辦理上述手續後,雙方按照過戶手續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①房屋所有權證;②銷售合同(原件);(3)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在受理窗口領取)。
住房抵押貸款所需信息和條件: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和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需提供未婚證明,離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婚後,
婚姻);
3.已婚的,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證明);
5.房地產產權證;
6.有抵押物才能貸款,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之和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值的1/2;
7.有長期穩定的收入來源和足以支付每月貸款本息的收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