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以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八十二條(壹)以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制作、復制、出版淫穢DVD、軟件、錄像帶五十張以上至壹百張,淫穢錄音、錄像磁帶壹百張以上的。(二)出售淫穢DVD、軟件、錄像100張以上至200張,淫穢DVD、磁帶200張以上至400張,淫穢撲克、書刊、繪本200張以上至400張,淫穢照片、圖片1000張以上至2000張的;(三)向他人傳播淫穢物品二百次以上五百次以下,或者組織播放淫穢電影、圖像十次以上二十次以上的;(四)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獲利五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