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民法》第1179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拒絕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壹十四條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患有突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突發傳染病,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壹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