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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孩子和媽媽的戶口可以遷到這裏嗎?

法律分析:沒有結婚證也可以給孩子轉戶口,但是需要孩子的法定監護權和撫養權。戶口遷移的手續各地不壹樣,主要是在當地。建議咨詢相關部門。壹般子女戶口由男方遷入女方家的,需要到男方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戶籍窗口申請,審核辦理或出具戶口遷移證,然後持戶口遷移證到女方遷入地的公安局落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戶口登記機關管轄範圍的,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三條公民流動時,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遷入登記,城市應當在三日內,農村應當在十日內交驗戶口遷入證明。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應當持下列證件向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

1.復員、轉業、退伍的士兵,由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出具證明;

2.華僑和歸國留學生,應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入境證件;

三、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釋放的,憑釋放機關出具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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