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舉報上門需要哪些材料?

舉報上門需要哪些材料?

門頭審批需要以下材料:

1,店鋪營業執照或核準的企業名稱復印件兩份;

2.租賃合同復印件兩份;

3.戶外廣告牌效果圖兩份;

4.申請報告;

5.產權證復印件兩份;

6.存儲方位圖1份。

門的侵權要賠償嗎?

門頭侵權必須賠償。侵犯前門商標的,可以依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擅自使用他人註冊的企業名稱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行為的,可以請求侵權人所在地的登記主管機關處理。登記主管機關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因侵權行為遭受的損失,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 上一篇:賣高仿香水違法嗎?
  • 下一篇:民間借貸合法嗎?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