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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對裝修擾民的時間有哪些規定?

法律解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工作日的12至14、18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的住宅內進行裝修等產生噪聲的作業。在其他時段作業時,應采取噪聲控制措施,減少對周圍居民的幹擾。壹般來說,小區裝修,如果業主已經入住,也就是這棟樓裏還有人住,應該在早上8點到中午12點,下午2點到6點進行。裝修不要在其他時間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條房地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二百八十九條法律、法規對相鄰關系的處理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第二百九十四條房地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棄物,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土壤汙染物、噪聲、光輻射、電磁輻射等有害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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