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法典》(2021 1起生效)規定,民事主體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使民事權利,不受幹涉。
民事權利可以根據民事法律行為、事實行為、法律規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第壹百零九條自然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第壹百壹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和婚姻自主權。
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
第壹百壹十壹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獲取並保證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處理、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泄露他人個人信息。
第壹百壹十二條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系產生的人身權受法律保護。
第壹百壹十三條民事主體的財產權同樣受法律保護。
第壹百壹十四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權和排他性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