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私營企業是壹個有明確法律定義的概念。《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第二條明確規定:本條例所稱私營企業,是指企業資產私人所有,從業人員八人以上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在界定了私營企業的概念之後,條例還描述了私營企業的特征,包括:
(1)企業資產為私人所有,
(2)企業有雇傭關系,員工人數在8人以上。
(3)是營利性經濟組織。
3.顧名思義,民營企業是非國有企業。不是由國家或政府創辦或經營的企業可以稱為私營企業。需要註意的是,私有制並不等同於私有制。私營企業是私營經濟的壹種。民營經濟包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外資經濟、鄉鎮企業、合作企業或股份合作制企業、我國股份制企業和國有民營企業。
法律依據:《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私營企業,是指資產為私人所有,雇用八人以上的營利性經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