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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

法律分析:民事法律行為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私人主體作出的行為,不同於行使國家權力的政府機關作出的國家行為和法院依據司法權作出的裁判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是自然人或法人根據意誌作出的改變民事關系的行為,而不是運用公權力作出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條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法律地位平等。

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恪守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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