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格式
表頭:1,註明文件名稱,首頁正上方註明民事起訴狀。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正文:1。正文包括訴訟請求、事實、理由及相關證據材料。
尾號:1,人民法院名稱。
2.原告簽名。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加蓋公章。如果起訴狀是委托律師代理出書的,應當在起訴日期下寫明代理出書律師的姓名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稱。
3.附:附本起訴書副本壹份,份數按被告人數(包括第三人)提交。證據隨起訴狀提交的,應當寫明證據的名稱和數量。
4.起訴日期。
民告官具有擴大信息的功能在於:
1.當事人提起訴訟是其訴權的體現,是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請求國家司法救濟的壹種方式,有利於其實體權利依法得到應有的保護。
2.起訴書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立案和受理的證據。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