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促進汽車消費,2020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相關政策,規定對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從10月份的2021至1至2022年2月的1。
法律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相關政策的公告
第壹條2021年6月至20221年6月,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第二條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進行管理。自目錄公布之日起,購買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購買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