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專業的擴招主要是在二三本大學。二三本院校沒有學科優勢,沒有法學背景。大部分高校連法學碩士都沒有。基本上他們開設法學專業是為了開設法學專業。培養出來的學生質量堪憂,畢業生就業問題十分嚴峻。
在兩三本院校學了法學,基本學不到什麽東西。畢業後,像樣的律所基本很難進,好壹點的公司的法務都做不了。最後只能擠公務員的獨木橋。
第二類:內向型學生。
學法律的,畢業後很可能從事法律相關的工作,需要妳與人打交道,有很強的表達能力。比如做律師,需要在法庭上為委托人爭取,而內向的學生,不愛說話,不愛表達,就關起門來學法律。即使拿到高分,也很難適應法律人的工作,最後很難在這個行業紮根。
第三類:考試能力差的學生。
現在社會對法律從業人員的要求越來越高,很多以前不需要法律從業資格證的工作都開始要求持證上崗,這就要求法學學生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但也有部分學生無法通過法律資格考試,所以基本沒有更好的法律職業可以從事。毫不誇張的說,法學專業基本上是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