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主要考察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道德、法律法規知識、科學文化素養、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學、學生輔導、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
教師資格證的其他規定。
省級教師資格考試機構應當按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規定》和《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細則》組織實施筆試;按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規則》,制定面試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面試。
筆試和面試計算機測試軟件系統的使用實行首席技術官制度和分級培訓。面試壹般按學科分組進行。每個評價組由不少於3名考官組成,1名考官。
參考以上內容?東勝區政府-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