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體健康,在校學習期間未受過任何處罰。
2.申請人已獲得所在學校推薦的免試資格。
3.申請人所在學校原則上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壹:
(1)國家“985工程”或“211工程”機構。
(2)具有申請人專業壹級學科博士學位。
4.申請人的外語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英語:大學英語六級成績在426分(含426分)以上或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績。
(2)小語種(包括俄語、日語、德語、法語、意大利語、西班牙語):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優秀或六級考試成績合格,或其他同等水平的考試成績。
(3)報考英語專業:需要考取英語專業四級證書。
5.跨專業申請者須提供兩位教授出具的推薦信(壹位本科專業,壹位申請專業)。法律(非法學)專業除外。
6.對於在某壹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學生,對申請專業有壹定研究,發表過科研論文(必須是獨立創作)或著作,達到較高水平的,經我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可適當放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