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那句話,網絡不是私有土地,妳可以隨意做創作行為。太好了,寧夏男子因為表情包事件被拘留9天。這種事情不僅給了男人壹個教訓,也給我們所有人普及了警察法。
這樣的事情背後其實反映了以下幾個層面的問題,需要大家去思考。
第壹,互聯網內容創作的前提是遵守法律。
表情包是社交聊天圖片的壹種,所以這樣的表情包代表的是社交屬性,屬於公共場合的行為。只要涉及到公共場所的內容創作,都需要以法律為前提。
少數自媒體從業者不懂法律,很容易不小心觸碰到法律禁區。這樣的事情再次提醒自由職業者要尊重法律。
第二,侮辱警察的法律界定。
侮辱警察罪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第三十五條第壹款的規定界定的。
具體內容是,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壹)公開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
還有微信表情包裏?狗警察?剛好符合法律上的相關定義,所以最終該男子被拘留9天。
3.互相尊重是社會的生存之道。
算了,好嗎?狗警察?違法的壹面,單純從尊重的角度考慮事情,男性的行為也很過分。
有人會說,事情本身沒什麽,只是個玩笑。我個人強烈不同意這種觀點。
所謂開玩笑或者調侃的行為,就是調侃者和被調侃者之間的壹種娛樂性的互動關系。最終的前提是,雙方都需要認可這樣的行為,並感到快樂。
所以妳用這樣的表情包警察會高興嗎?答案肯定是不開心,所以不要為自己的無知行為找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