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秘密收購股份:保時捷首先在公開市場秘密收購大眾汽車的股份,並逐漸積累到大眾汽車總股份的近10%。
2.期權交易:保時捷利用歐洲期權交易所的期權交易購買了更多大眾汽車的股份,進壹步提高了持股比例。
3.現金轉移:保時捷通過幾次現金轉移籌集了大量資金,以進壹步購買大眾汽車股份。
4.提高持股比例:保時捷繼續購買大眾汽車的股份,使其持股比例在2007年達到365,438+0%,成為大眾汽車的第壹大股東。
5.宣布要約收購:2008年,保時捷突然宣布發起全面要約收購,計劃以每股230歐元的價格收購大眾剩余股份,從而實現完全控股。
6.在政府的幫助下:面對保時捷的收購,大眾尋求政府援助。2008年,德國政府通過了壹項法律,允許大眾汽車增發股票,從而稀釋了保時捷的股份,阻止其收購。
7.法律訴訟:保時捷和大眾的合並糾紛引發了壹系列法律訴訟,雙方在德國和歐洲法院進行了長期訴訟。
8.達成和解:經過數年的法律訴訟,保時捷和大眾於2014年達成和解協議。根據協議,保時捷將其持有的大眾汽車股份出售給大眾汽車,並承諾未來不尋求大眾汽車的控股權。
最終,保時捷和大眾的合並糾紛以和解告終。保時捷保留了大眾的部分股份,成為其第二大股東,而大眾也擁有保時捷的多數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