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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女方為逃避懲罰,在10年生下五個寶寶?

這種人是在鉆法律的空子,這種人也是不負責任的。我認為這種人應該受到嚴懲。

壹個女人為了逃避懲罰,在10年生了5個寶寶。這種行為令人瞠目結舌。這種人明顯是故意的,是在逃避法律的懲罰。

我覺得這樣的人也是不負責任的人。10生了五個孩子,明顯超生。我國現行法律是允許生二胎的。該女子的行為已經明顯觸犯了法律。

她生了那麽多孩子,不是因為愛他們,而是為了自己,為了逃避法律的懲罰。這種人把孩子當成逃避懲罰的工具。這種人生完孩子後大多不會對他們負責,因為她生孩子的動機本來就不簡單。

我認為這種人應該受到嚴懲。我覺得對於這種惡意超生,利用生孩子來逃避法律責任的人應該嚴懲。如果這樣的行為得不到嚴懲,那麽很多人就會利用這個漏洞。

有的人認為自己犯了罪,只要懷孕生了孩子就沒事了。所以為了逃避自己的責任,可能壹直懷孕生子。所以,只有嚴懲這樣的人,才能殺雞儆猴,避免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

我認為應該修改相應的法律條款。我們的法律更友好,對懷孕的人給予壹些寬容,讓她們在懷孕期間不受懲罰。然而,這樣的法律規定也為壹些有心人鉆了空子。

有些人知道犯罪後會受到懲罰,所以故意懷孕以逃避法律責任。這個法律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法律也要做相應的修改,不要讓有心人鉆空子。

妳怎麽看待這樣的事情?歡迎妳在下面告訴我妳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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