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工制度是勞動合同制度的壹種特殊形式。聘任制是以合同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之間基本人事關系的壹種聘用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是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來確定的。事業單位傳統的用工制度是,員工壹旦調動或分配到單位,就終身成為單位的員工。用工制度是將傳統的用工制度改革為合同制用工制度。
擴展數據:
聘用制度與人事代理制度的區別
第壹個區別是,用工制度是企業自己的用工制度,而人事代理制度是社會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個區別是,用人制度的主體是企業和勞動者,而人事代理制度的主體包括人事代理機構、企業和勞動者;
第三個區別是協調的對象不同,聘用制度協調勞動關系,而人事代理制度協調人事關系;
第四個區別是主管部門不同。聘用制度的主管部門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人事代理制度的主管部門是人事部門。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用工制度百度百科:勞動合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