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交通設施罪是以交通設施為特定破壞對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路是壹種交通設施,所以破壞公路屬於破壞交通設施罪。壹般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損壞、非法占用或者非法使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屬設施。違反本法有關規定,對公路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路產損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路管理機構繳納路產損害賠償(補償)費。情節輕微,沒有造成重大事故的,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零八條* * *破壞軌道、橋梁、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造成列車、汽車、電車、船舶、飛機傾覆或者毀壞的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