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鄭某、邵某、劉某和妻子魏某壹起參加酒局,因鄭某、邵某、劉某三人都喝了酒,決定讓魏某開車,鄭某自己坐在副駕駛位置,邵某坐在駕駛座後面。因為在路上,據邵說,她只是扇了魏的耳光,推薦她去做,結果被鄭扇了耳光,打了頭,踢了右腿小腿。最終,鄭還會在邵下車時對其拳打腳踢。其實這件事合情合理,婆婆說婆婆有理。最後的事件是鄭賠償邵醫藥費,私下和解,但已經過去近壹年,很多網友對此事持不同看法。
(2)鄭不起訴邵,主要是不想留下案底。
鄭打人是真的,起因卻是邵猥褻妻子。作為丈夫保護妻子是完全應該的,但鄭踢了邵壹腳。最後經醫生鑒定為輕傷,導致其右腿小腿粉碎性骨折。這種情況確實有點防禦性。網上有人造謠邵是公職人員,懷疑邵與他人有關系。但針對此番言論,鄭的女兒也出面辟謠,稱邵只是公交車司機,並非公職人員。
(3)因為最近發生的男同學保護女同學事件,被迫發聲。
鄭的女兒說,這件事已經過去壹年了,家人壹直很不願意對自己太過關註。因為這個事情本身並不值得炫耀,但是鄭的女兒在網上看到關於保護壹個男同學的事情,並且在被威脅的女同學被抓之後。鄭的女兒只想站出來回應這件事。畢竟,當她認識的人受到威脅時,她肯定會做出壹定的防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