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又稱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它的主要函數如下:65,438+0。可以用來延遲支付員工工資和收入分配;2.可以最大程度的調動員工的勞動積極性,創造更大的利潤;3.在基本養老金逐年減少的情況下,可以保障職工的退休生活;4.可以利用國家稅收政策為企業和個人節稅。此外,企業年金制度對樹立企業良好形象、吸引優秀人才也有重要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條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得到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壹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根據險種確定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解讀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在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時隱瞞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隱瞞工資數額3倍以下的罰款。
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並處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