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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永信沒有被制裁嗎?

楊永信沒有受到法律的懲罰:其家屬與醫院簽訂的治療協議中有免責規定,不存在非法拘禁在外,被害人與監護人是親屬關系。

詳細原因分析如下:

1,所謂的“患者”家屬簽署的“治療協議”,而這份所謂的治療協議的內容,無非是壹些免責規定。不簽這份“治療協議”,楊永信是不會帶“病人”進13室治療的。

2.楊永信壹直扮演著法律副業的角色。比如,當外界說“非法監禁”時,楊永信說,醫院所有的窗戶和外門都用鐵絲網圍了起來,這不應該被認為是違反任何法律規定,因為精神病院用這樣的保護措施“保護”病人是正常的。而楊永信對病人的治療方法了如指掌,因為只要病人不主動“生病”,他就不會對妳動手,但當妳“生病”的時候,他會“治療”妳,所以他的“治療”是正當的。

3.醫院裏的每壹個“病人”都是由監護人等簽訂協議送來的。來這裏的監護人壹定是“病人”的父母。楊永信沒有受到法律的懲罰,僅僅是因為,在法律層面,他是無罪的。

從現行法律來看,他過去的行為確實是犯罪,但是不要忘記,我們不能用現行法律來懲罰過去的罪惡,他接受法律的制裁在法律上是不合理的。

楊永信事件:2008年,央視播出的劉明銀制作的7集電視紀錄片《戰網惡魔》,成為壹眾家長眼中的救世主,用電擊“治療”。同時還考慮了壹些“教育方法”對“患者”進行洗腦。其互聯網戒中心被稱為新時代的集中營,這種壹邊“痛下猛攻”壹邊給出“光明出路”的做法被認為頗像邪教。采取這樣極端的方式,是對孩子的二次傷害。壹些出院患者用高度批判性的詞匯來描述那段經歷,比如地獄之旅、不人道、瘋狂等。有盟友說,對父母完全失去信任,睡覺時把刀藏在枕頭下;有的離家出走,基本與家人斷絕聯系,甚至徹底消失。

網上出現“關於楊永信的賽博戒中心”等相關文章,稱臨沂賽博戒中心涉嫌非法拘禁、非法行醫、綁架、電擊、侵犯盟友人身權利等。臨沂市精神衛生中心(臨沂市第四人民醫院)通過官網發布嚴正聲明,痛斥網上針對該院網癮治療中心的報道缺乏事實依據,對於楊永信的人身攻擊,將依法適時追究信息發布者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五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道德、科學、文化、法治、國家安全、衛生和勞動教育,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培養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抵制資本主義、封建主義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蝕,引導未成年人樹立和實踐社會主義。

第十條

* * *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工會、殘疾人聯合會、關心下壹代工作委員會、青年聯合會、學生聯合會、少年先鋒隊以及其他人民團體和有關社會組織,應當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壹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將未滿八周歲或者因身體、心理等原因需要特殊照顧的未成年人無人照管,或者委托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患有嚴重傳染病或者其他不適宜狀況的人臨時照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無人監護單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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