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得到了大量的生存和維護。為了生存,野豬破壞了農民賴以生存的糧食作物。農民靠什麽生存?就像80年代以前社會公認的四害麻雀鳥,人們會抓住它,消滅它,它還會繼續泛濫,現在卻被當成保護動物。現在我們的土地被洪水淹沒了,每個人都有了食物。前幾天在地裏看到壹塊五畝大小的水稻。所有剩下的被麻雀吃掉的稭稈,大家種的水果蔬菜,如果不用被灰塵覆蓋,都會被麻雀和小鳥破壞。
所以,相對於野豬、麻雀、鳥類這些過度繁殖的自然動物,我們現在就應該把它們中的壹部分徹底獵殺掉,這樣才能真正保護野生動物和鳥類的平衡繁殖,才不會與人爭食。所以,我們說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自己。但是,僵化的教條主義,甚至僵化的方法都是不行的。保護野生動物,尤其是那些瀕危動物,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甚至是“救火”之舉。但是同樣的事情,
做這個事情,但是不能死板的做。本來這種小動物生命力強,適應能力強。只要稍加幫助,它就能恢復生物多樣性所需要的物種。但是因為管理系統放在那裏,壓制不了,導致它的總數量在短時間內突然增加,對大家來說逐漸危險...這種保障措施有點過分,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