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用人單位是勞動立法中的專稱)可以與個人簽訂“勞務”協議(合同),法律沒有禁止。
二、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別?
1.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適用的法律不同嗎?
勞動合同適用的法律有: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的適用法律是民法通則還是合同法?侵權責任法及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2、勞動合同和以不同形式簽訂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必須是書面合同。?勞務合同可以是書面合同也可以是口頭合同。?
3.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爭議的解決程序是否不同?
勞動合同爭議壹般先經過勞動仲裁,未經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先行處理,人民法院壹般不予受理。?勞務合同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勞動保障有區別嗎?
在勞動合同中,企業必須繳納政府規定的五險壹金,並承擔勞動風險。?勞動合同不需要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對工作過程中產生的風險不承擔責任,由提供勞動的勞動者自己負責。?
5.勞動合同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勞務合同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有區別嗎?
勞動合同是工資,國家有最低工資標準,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同時,個人所得稅是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的,以2000元為起征點,不同數額的稅率也不同。
勞動合同是人工成本,國家沒有最低規定。同時,服務費按照服務所得征稅,800元以下不征稅,800元以上按20%征稅,但月收入不限。
6.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解除時,賠償方式不同?
勞動合同的解釋需要事先申請或通知,企業解散時勞動者應得到相應的補償。?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解除,無需事先通知或補償。
7.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管理方式不同嗎?
勞動合同制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管理,勞動合同制員工不受用人單位管理。
8.勞動合同的工作連續性與勞動合同不同嗎?
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有長期、連續、穩定的工作;勞動合同壹般以完成壹項或多項任務為目的,不具備長期、持續、穩定的特點。
擴展數據:
勞動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向社會提供的民事服務合同,是各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某項勞務和勞動成果達成的協議。
壹般來說,獨立的經濟實體是在單位之間、公民之間、公民之間產生的。
勞動合同不是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的角度看,勞動合同適用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民事法律的調整,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及相關行政法規的調整。
有兩種,壹種是生產過程和交換過程的統壹,消費過程可以獨立於外界,如服裝加工、家具制作等。
還有壹個勞動者的勞動與購買者的消費同步的過程,勞動者提供使用價值,比如飲食、理發等。,而勞動行為是以勞動結果的形式呈現的。
實踐中,人們通常把提供活勞動服務的過程稱為勞務。與勞務相關的合同很多,除了雇傭,還有承包、出版、運輸、委托、經紀、經紀、保管、倉儲。
勞動合同的概念非常寬泛,沒有明確統壹的法律定義。
參考資料:
勞動合同-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