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由個人所在國家的政府機構簽發,是國際上識別國際身份信息的重要載體證件。護照是壹個國家簽發的證明其公民出入境和出國旅遊或停留時的國籍和身份的法律文件。被許可人應當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塗改、轉讓或者故意損壞。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扣押。
1,獲取出境申請表。攜帶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審批表》。
2.填寫申請表。
本表壹式四份,必須全部填寫,每壹項必須與戶口本上的信息壹致;
身份證號應該填寫正式身份證中的號碼,而不是臨時身份證號碼。否則,不填或填“無”。
3.提交申請。提交申請時,須攜帶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戶口簿第壹頁、本人信息頁、變更頁及身份證復印件,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原件,並準備兩張符合要求的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4.交費。提交申請後,申請人須憑《因私出國申請回執》立即到收費站繳費(申請人須在受理當日繳費。逾期未繳費的,領取證書日期另行通知。申請後壹個月內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申請材料不予退還本人。
5.辦理時限。各地出入境管理處受理申請後,審批、制發護照所需時間不同,壹般為10至15個工作日不等。
6.辦護照。妳可以自己去取護照,也可以代別人取,或者通過快遞。具體內容各地都有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留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