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致人重傷要負刑事責任。壹般是要判刑的。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駕車撞人,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構成交通肇事罪,肇事方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具體來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財產損失的,車主負事故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賠償金額在30萬元以上,無力賠償的。傷殘鑒定是指對傷員傷殘程度的鑒定。通常情況下,會在客觀的基礎上對傷者的傷殘等級進行評估。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傷殘等級可分為壹至十級,壹級為最重,十級為最輕。我國沒有統壹的傷殘等級鑒定標準。常用的傷殘鑒定標準有《勞動能力鑒定中工傷和職業病傷殘等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軍人傷殘等級評定標準(試行)》。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實施。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直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區的市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辦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管所可以辦理本行政區域內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摩托車駕駛證業務,以及其他機動車駕駛證換發、補發、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業務。有條件的,可以辦理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殘疾人駕駛證業務,以及其他機動車駕駛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業務。具體業務範圍和辦理條件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第五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機動車駕駛人身份證明;(二)機動車駕駛證;(三)縣級以上或者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省級。
壹、刑法的壹般原則:
1,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的,不得定罪處罰;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犯罪的人在適用法律時都是平等的。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3.罪責刑相適應: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及其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第二,主刑的種類如下:
1,控制;
2.刑事拘留;
3.有期徒刑;
4.終身監禁;
5.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