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會被扣0分的罰款。這是交警大隊或支隊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警告。不會罰款扣分,但是會影響年審。通常是超速但未超過10%或其他輕微違章的警告。雖然沒有處罰,但還是需要交警大隊或者支隊處理,否則記錄會壹直存在。機動車違章後,在網上3-7天即可發現或短信通知,最晚不超過13個工作日。如果在現場被交警發現並簽字,車主需要在違章後15天內到當地交警隊處理。超過15天未接受治療的,需要每天支付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的金額不超過原罰款的兩倍。
如果照片是電子眼監控拍攝的,車主可以在交通網站上查詢違章記錄,可以在機動車年審前壹個月內到違章地交警隊進行處理,而不是在15天內處理,但要註意盡量不要超過駕駛證的壹個記分周期,避免出現壹個記分周期沒有及時清零,導致下壹個記分周累計扣12分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及時糾正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根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處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情節輕微,不影響道路交通的,指出違法行為,口頭警告後放行。第八十八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包括警告、罰款、吊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第九十三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牽引方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