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實踐中,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才能構成正當防衛,否則就可能成為防衛過當。在防衛過當的情況下,辯護人需要承擔壹定的刑事責任。但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應減輕或免除為保護國家、公共、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屬於正當防衛,不負責任。在刑法理論中,對假想防衛的處理有不同的觀點。比較流行的觀點是,假想防衛不能構成故意犯罪,但可以構成過失犯罪,也可能是意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行為雖然客觀上造成了損害,但不是故意或者過失造成的,而是由於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造成的,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