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可見,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免受當前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衛。其組成要素如下:
1.正當防衛必須基於當前對受法律保護的利益(如所有權、健康權和自由)的非法侵害;這裏需要掌握的是:
(1)侵權是指壹切可能損害受法律保護的利益的行為;
(2)不能充分證明侵權行為合理的,屬於違法行為;
(3)侵權行為必須是當前的,即已經開始,尚未結束。
2.正當防衛必須由被侵害人或第三人實施,具有防衛意識,客觀上是必要的,不屬於濫用權利的防衛;這裏需要掌握的是:
(1)防衛意識是指行為人本人或第三人防衛的意識;
(2)對於侵權行為,抗辯必須是必要的;是否有必要,應該根據客觀標準來判斷,而不是單純從被侵權人的角度來判斷。
正當防衛本身是合法的,所以即使給侵權人造成損害,也不必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辯護人錯誤地認為存在政黨防衛(假想防衛)或者防衛超過必要限度,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比如侵權責任。這裏的“適當性”是指只對“超過防衛限度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
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民法上的正當防衛和刑法上的正當防衛是有區別的。在刑法中,正當防衛是對侵害人的正當反擊,而在民法中,正當防衛可以是對他人財產的反擊。刑法和民法對正當防衛的責任和後果是不同的。
雖然法律上絕對禁止甚至處罰攻擊他人的行為,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在面臨危及自身的情況下,不能采取壹些適當的措施來保護自己,而是因為這些防衛行為,使受害人的財產或者人體受到了傷害,總則的規定就是為了減少這種特殊情況。
以上知識是對“正當防衛法是什麽”這個問題的相關回答。如果妳還有相關法律問題,可以關註非訴和私信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