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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文獻中術語的解釋

專利文獻術語解釋如下:

1.專利申請人: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申請人。

2.發明:指基於創造性思想並為解決技術問題而實施的具有新性質的方案。

3.實用新型,是指在改進現有產品、裝置或者產品,降低成本,提高功能,增加使用價值方面的結構性創新。

4.外觀設計:指產品造型、圖案、色彩兩個或兩個以上方面的創新設計。

5.發明人:壹項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發明人或共同發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機構法人。

6.權利要求:專利申請的核心部分列出了專利權的範圍,通常以“權利要求”的形式出現,是判斷專利保護範圍的最終依據。

7.描述:該技術方案的詳細描述在專利申請中被逐字公開。說明書主要由摘要、技術領域、背景技術和實例組成。

8.專利權:是指專利法賦予專利申請人或權利人的專有利益,即在壹定期限內,獨占使用、許可、轉讓或授權他人使用自己專利的知識產權,納入法律保護範圍。

9.專利檢索:通過檢索已公布的專利申請或已授權專利的相關信息,可以了解某壹技術領域目前的技術水平和發展趨勢,以及是否存在針對自己研究成果的現有同類技術方案。

10,公開日期:專利申請人申請的專利被公開的日期,表示該專利申請的公開已經完成,信息包括申請號、文件狀態、申請內容等。,向公眾發布。

11.專利授權日期:專利審查完成並確定授權日期後,專利只有經過授權才能取得專利權,視為技術成果。

12.專利代理人:具有專利法律事務資格,可以在專利申請、專利保護期和訴訟中代理法官的人。

13.專利侵權:未經專利權人授權或者許可,以實施、制造、銷售、許可等方式侵犯他人專利權,違反專利法的規定。

14.專利無效:當他人覺得現有專利權不符合法律規定,影響其利益時,可以向專利局提出專利無效宣告,並提交相關證據,以便撤銷專利權或縮小專利權範圍。

15、專利技術轉讓:指將專利權許可或轉讓給他人,使其擁有使用權、轉讓權、轉授權、確認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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