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行辦法》規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下水的統壹管理和監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熱水、礦泉水和其他地下水的礦產資源屬性管理。
上述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地下水開采總量控制指標,並分解到市縣行政區域。該區域地下水開采總量不得超過上壹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地下水開采總量控制指標。
開采地下水應當依法實行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制度;開采地熱水、礦泉水,需要先到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取水許可,確定開采限額,持取水許可到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登記,辦理相應的采礦許可證,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開采限額開采。
禁止和限制地下水開采區內不得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禁采區現有取水工程應當限期關閉或者拆除;限制開采區內現有取水工程應當按照批準的限制開采量取水。
農村打井違法嗎?
1.家裏私自打井是違法的,需要合法手續。申請取水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有審批權限的審批機關提出申請。
2、申請使用多種水源,且各種水源的取水許可審批機關不同的,應當向最高壹級審批機關申請。3.取水許可權限屬於流域管理機構的,應當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二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和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適用本法。本法所稱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