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齊芳和李孝萱這兩位短視頻博主的對決進入輿論視野。
作為5G時代快速發展的行業,符合作品認定標準的短視頻自然可以從著作權法的角度來討論。尤其是對於短視頻的創作者來說,他們往往使用專業的設備進行拍攝,並使用相關的技術剪輯制作短視頻,具有壹定的獨創性,無疑屬於著作權法層面的作品概念。
所以,不要以為短視頻就不是作品。對於制作精良、原創性高、內容價值高的短視頻,也是作品,也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
著作權法明確提出了思想與表達的二分法,即法律只保護原創表達,不保護思想。
對於呈現給網友的可以認定為作品的短視頻,明確受到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但作品背後、大腦中的創作思想不受保護。換句話說,妳腦子裏的想法是可以互相借鑒的,和抄襲、搬運有本質區別,要具體案例具體分析。
2020年4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侵犯知識產權、不正當競爭案件損害賠償確定及法定賠償判斷標準的指導意見》,明確將短視頻作品歸入視頻作品範疇,同時也明確了短視頻賠償標準的下限。
裁判標準指出,play online的基本賠償標準:在被告未經許可且沒有其他參考因素的情況下,涉及play online中的視頻作品和產品的,每部電影、電視劇、紀錄片、漫畫作品的賠償金額壹般不低於3萬元;每部微電影作品的報酬金額壹般不低於654.38+0.5萬元;綜藝節目視頻作品的報酬金額壹般不低於4000元;其他短視頻作品的報酬金額壹般不低於2500元。
對於短視頻的抄襲行為,各大平臺都在不斷完善自己的算法規則,目的是保護創作者的合法權益,給觀眾壹個純凈的網絡環境。而且短視頻行業壹定不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