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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入境怎麽處理?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非法移民可以限期出境,也可以被驅逐出境;非法入境、出境的外國人,處壹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

非法入境是指外國人未持有中國主管機關簽發的有效入境簽證或者合法有效的入境證件,或者未從中國對外開放或者指定的口岸入境,或者未經邊防檢查站檢查而進入中國境內的非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以下簡稱簽證機關負責簽發外國人出境入境簽證。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負責出入境邊防檢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及其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外國人停留和居留的管理工作。公安部和外交部可以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委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受理外國人入境居留申請。公安部和外交部要在出入境事務管理方面加強溝通合作,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職責行使職權、承擔責任。旅行社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入境旅遊的,可以向口岸簽證機關申請團體旅遊簽證。外國人向口岸簽證機關申請簽證,應當提交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以及申請理由的相關材料,按照口岸簽證機關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從申請簽證的口岸入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九條窩藏、包庇非法入境、居留的外國人,協助非法入境、居留的外國人逃避檢查,或者非法為非法居留的外國人提供出境入境證件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六十二條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驅逐出境: (壹)被判處限期出境,在指定期限內未出境的;(二)被拒絕入境的;(三)非法居留和非法就業的;(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驅逐出境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的其他境外人員,可以依法驅逐出境。被驅逐者自被驅逐之日起壹至五年內不得入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條為他人提供偽造、變造的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或者出售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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