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節假日雙薪的計算: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2.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主張的雙倍工資的計算:正常應支付的工資乘以二減去已實際支付的工資。雙薪的計算周期只有11個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勞動合同制度的下列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用人單位制定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規章制度及其實施情況;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3、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相關規定的情況;
4、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5、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6、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綜上,員工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通過仲裁機構向單位申請雙倍工資。壹般來說,員工要求的雙薪只支付11個月。
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82條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