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2065438+2005年7月12日,範以106萬元將父母130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給王。後範以其父母未經其同意不得出售為由拒不履行出售義務。2016 10 17,王起訴至法院,要求範某及其父母繼續履行合同並配合辦理過戶手續。經調解,範支付違約金654.38+0.5萬元。
案例二:
2016年8月6日,李與王簽訂買賣合同。李花了76.8萬元以王的名義買了壹套96平方米的房子。後來王以家人不同意出售為由,沒有繼續履行合同。李告上法庭,要求王支付違約金76800元、中介費20000元、定金20000元。王只同意雙倍定金4萬元。法院依法判決支持李的全部訴訟請求。
案例研究:
通常代理人無權處分主要是因為沒有房屋所有權人的書面授權,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但代理人之間多為父子、夫妻等親屬關系。對方以誠意,基於對賣方的信任,簽訂了合同。賣房的人說他無權代理,房子沒賣出去。但合同對簽訂合同的代理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代理人仍需承擔合同不能履行的違約責任。就像範賣房案壹樣,範必須支付違約金。
房價上漲,雙倍退還定金不足以彌補房價差價損失,購房者相對損失根據房價差價確定。無錫二手房銷售代理公司提供的合同都是二手房買賣合同。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的約定是:雙倍返還定金,或者約定支付壹定比例的違約金,或者約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仍由違約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咨詢:
房產作為老百姓家最重要的資產,在買賣二手房時壹定要謹慎。在購買或出售資產時,需要了解相關政策、交易流程、合同條款等。如果對付款時間有要求,應在合同中明確說明。
建議選擇比較正規的房屋中介。必要時可以去物業監管處查詢房產抵押、查封等信息。重要的權利義務要在合同中寫明,並保留相關證據。
如果對法律合同的條款有誤解,與其引起訴訟,不如提前咨詢,多接觸相關信息。很多當事人起訴到法院,連相關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都不知道。壹旦訴訟,雙方都承擔舉證責任,不只是口頭約定,要留下書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16。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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