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表示,這封公開信的訴求是讓簽署賠償協議的公司接受賠償,讓那些把他關進監獄的人受到法律的懲罰。此外,“這也是對欺詐的壹種威懾。那些假酒、假藥、假奶粉的廠家應該知道,造假的價格不是幾萬塊錢,壹件事就能打平的。”
在致雅士利(國際)乳業的公開信中,李國稱雅士利集團& amp;美慈公司制造銷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嬰幼兒奶粉,並向消費者虛假宣傳其奶源來自美國。他在依法維權的過程中發現了真相。雅士利集團唯恐東窗事發,精心策劃了“保釣賠償談判”,制造了“石嬰之父李國敲詐案”。
2065438+2007年4月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原審被告人李國再審壹案,再審宣判李國無罪。信中說,“9年多過去了,我的無罪上訴也得到了廣東省檢察院和省高院的法律認可:無論索賠多少,李國都是在行使索賠權。如果廠家對索賠金額有異議,屬於有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Golly主張的行為和數量不影響其目的的正當性。”
據此,李國提出雅士利集團應履行654.38+00萬美元的賠償協議。此外,針對雅士利集團“陷阱事件”,李國提出對其本人及家人造成的損害追加全面(精神)賠償3000萬美元。
李國認為,此次提出的賠償金額合法合理,是整個事件造成的兩次傷害的疊加。“我因為三聚氰胺維權,又因為維權受到了二次傷害。人的生命和尊嚴是無價的,因為我沒有尊嚴,我也受過迫害,所以我要多少錢是我的權利。”
此前,李國是業內知名的同傳,出入各種高檔酒店和外企的會場,年薪百萬。李國在公開信中寫道,由於對方對案件的誣陷和撒謊,他的家庭毀了,他的妻子也分居了。在監獄服刑期間,妻子提交了離婚協議,年幼的子女被迫與他斷絕了血緣和家庭關系。在接受封面新聞采訪時,李國說她和女兒已經壹年半沒有見面了。
李國希望這封公開信能產生積極的社會效應。“希望在輿論上給其他企業壹個震懾。我要做壹個負責任、有良心的企業,而不是壹個害天害人的企業,讓他們知道造假者在這個社會、這個環境下必然會失敗。”
此外,李國認為,這也是消費者合法維權的特例。“希望更多的人懂得保護自己,用法律和理智保護自己。這可能是我做這件事的壹個起點。”
李國提出,為了幫助其他維權失敗的孩子,他將向相關患病兒童和公益組織捐贈壹些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