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被凍結,壹般是由於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由於不慎信息泄露導致不法分子利用銀行卡進行壹些非法操作而導致交易暫停,卡不會被封。只需要撥打發卡行官方熱線,向客服申請解凍即可。人工客服核實情況無誤後,壹般會在2個工作日內幫妳解凍。
2.如果持卡人因套現等違規行為被暫停使用信用卡,持卡人需要聯系相關銀行的工作人員,然後將近期的消費發票交給發卡銀行的工作人員。如果情況屬實,將順利解封。如果用戶不能提供,就會被相關銀行認定為惡意套現,最嚴重的後果就是卡被封。
3.持卡人因自身逾期操作已暫停使用。如果金額小或者逾期時間短,還有解封的機會。把欠費還清然後找客服解封就行了。如果大家都逾期很久,逾期金額很大,那麽等待妳的只有封卡。
如果妳不幸被相關銀行封卡,妳可以在相關領域的網站上獲得自己的信用風險報告,並可以利用其中給出的信息準確定位妳被封卡的原因,然後第壹時間打電話了解情況,把妳的情況說明清楚,並詢問相關工作人員下壹步怎麽做才能解封信用卡。另外,如果確定是系統錯誤印章,可以帶上身份證和相關個人資料辦理業務。如果確定是我在使用信用卡,工作人員會在1-2個工作日內解封。只要不涉及違法行為,風險解除後可以正常使用。或者系統自動確定的異常交易,在確定沒有問題後24小時內自動解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零三條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財產被保全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再次查封、凍結。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從相關單位。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