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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七章50條是什麽?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共七章50條,主要包括:界定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構成要件、處罰措施等。,建立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的制度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是我國第壹部專門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的法律,共七章50條。該法界定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其構成要件和處罰措施,建立了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的制度體系。法律規定了電信網絡詐騙,包括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網絡賭博、網絡傳銷、虛假廣告等。對於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法律規定了從輕、從重處罰等具體處罰措施,還明確規定了電信網絡詐騙的追訴時效。此外,法律還規定了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的機制和制度,包括建立相關工作機構和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公安機關、電信管理機構和其他職能部門的協調,加強對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監管。

遇到電信網絡詐騙怎麽辦?如果遭遇電信網絡詐騙,應盡快報警,並聯系相關部門尋求幫助,如撥打“12321”報案,聯系當地公安機關。同時,應及時采取更改賬戶密碼、凍結銀行卡、備份重要數據等措施,避免被騙財產的進壹步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打擊電信網絡詐騙法》是我國專門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的法律,主要包括電信網絡詐騙的界定、處罰措施、打擊機制等內容,對電信網絡詐騙的追訴時效作出了明確規定。遇到電信網絡詐騙,要及時報警,並聯系相關部門尋求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七條* *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絡、幹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絡、幹擾網絡正常功能和防護措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活動的程序和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服務。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從事危害網絡安全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於從事危害網絡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絡安全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廣告宣傳、支付結算,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沒收,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壹百萬元以下罰款。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網絡安全管理和網絡運行關鍵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網絡安全管理和網絡運營關鍵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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