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所有權人以在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的權利人為準。如果雙方對房屋產權歸屬有約定,只在公證處公證,未在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的,雙方的約定有效,但約定有效並不意味著會產生物權變動的效力。
經審查,公證處認為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相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那麽經公證的子女房地產遺囑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和戶口本,無論妳去哪裏辦理任何事情,都是證明妳個人身份信息最基本的材料。如已出境,還應提供護照、通行證復印件證明;
2.遺囑中擬繼承財產的財產清單及相關產權證明。遺囑繼承的財產只能屬於個人,需要證明財產屬於個人且沒有其他產權糾紛;
3.遺囑或遺囑文件等。,這是遺囑公證最根本的東西。保證遺囑真實、合法、有效,公證處會對提供的遺囑進行審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公證;
4.遺囑公證申請書,其中應寫明遺囑人的所有信息,以便於審查,包括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家庭狀況、工作單位、遺囑涉及的財產狀況等身份信息。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對於自寫遺囑或代理遺囑等遺囑,還需要相關材料證明遺囑的真實性。
綜上所述,房屋公證對子女有效。房產所有權人以在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的權利人為準。如果雙方對房屋產權歸屬有約定,只在公證處公證,未在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的,雙方的約定有效,但約定有效並不意味著會產生物權變動的效力。
房屋過戶流程如下:
1.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購買合同;
2.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30日內,雙方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相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報成交價格;
3、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相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4、房地產管理部門對申報的成交價格進行核實,並根據需要對轉讓房屋進行實地調查和評估;
5.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6、由房地產管理部門發出轉讓令;
7.辦理上述手續後,雙方應根據過戶手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
(1)房產證;
(2)銷售合同(原件);
(3)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在受理窗口領取)。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的相關手續也是不壹樣的。建議在房產繼承前,充分了解相關法律和程序,做好充分的預估和準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10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211條
申請登記時,當事人應當根據不同的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書、房產界址、面積及其他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