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經營者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具體流程如下:
1.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提交註冊申請、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組成、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
3、登記機關依法審查申請材料,符合變更規定的。
個體工商戶是指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依法核準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在依法核準登記的範圍內,個體工商戶在個體工商戶經營中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個體工商戶的合法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個體工商戶對其經營資產和合法收入享有所有權。個體工商戶在銀行開戶,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有申請商標專用權、簽訂勞動合同、邀請幫工學徒的權利,也享有選擇商標名稱、刻制印章的權利。
個體戶和公司有什麽區別?
壹、不同的經營場所:
1.有限公司必須有自己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從業人員;
2.對個體工商戶沒有限制。從事客貨運輸、販運以及擺攤設點和流動服務的個體工商戶不需要固定的經營場所。
第二,註冊資本要求不同:
1.個體工商戶在工商局註冊時對註冊資本沒有最低要求。
2.公司註冊時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65,438萬元以上。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是指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個體經營,也可以在家經營。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註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登記。實行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中變更經營者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