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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18以下的孩子紋身違法嗎?

給18以下的孩子紋身不違法。

給未成年人紋身不違法,給18歲以下的孩子紋身違法。即使監護人同意,也是法律不允許的。存在明顯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賠禮道歉、賠償紋身清洗費用等。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認識紋身可能帶來的危害,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理性拒絕紋身。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有紋身動機和行為的,應當及時勸阻,不得允許未成年人紋身。

從六個方面保護未成年人:

1.在家庭保護方面,強調加強公益性家庭教育引導服務,探索對依法收養孤殘兒童、非婚生父母履行監護職責的家庭實行公共服務優惠;

2.在學校保障方面,強調推進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全覆蓋,引入專業力量參與學生管理服務,推動學校社會工作發展;

3.在社會保護方面,強調要完善未成年人保護領域慈善行為引導機制,明確專業社會組織培養目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範圍,放寬救助家庭經濟條件限制;

4.在網絡保護方面,強調要推動制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行業規範和行為準則,推動建立統壹的未成年人網絡遊戲電子認證系統;

5.在政府保護方面,強調要提高長期監護的專業化服務水平,建立健全臨時監護制度,建立監護評估制度,構建未成年人成長的社會環境聯合執法機制;

6.在司法保護方面,強調對性侵或暴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實行壹站式取證保護機制,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改革。

綜上所述,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保護他們健康成長,從孩子身上培養他們優秀的品質、智力和健康,是家庭、學校和全社會的神聖責任,也是保證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和中華民族躋身發達國家行列的戰略任務。

法律依據:

《未成年人紋身管理辦法》第二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認識紋身可能帶來的危害,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理性拒絕紋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條

18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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