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資薪金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關系雙方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比如月薪,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但是,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下列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職工的費用不屬於工資:(1)社會保險費;(2)勞動保護費;(3)福利費;(4)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支付的壹次性補償費;(五)計劃生育費;(六)不屬於工資的其他支出。勞務費: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飾、安裝、繪圖、化驗、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座、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塑、影視、錄音、錄像、演出、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等業務。工資是工資的壹種,即員工工資,是在有時間規則的固定勞動關系中,由員工支付的,由用人單位或法定用人單位根據法律、行業規定或與員工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工資是勞動報酬的主要形式。所以工資是勞動報酬的主要形式之壹,並不是所有的勞動報酬都是工資。例如,被邀請做報告的報酬不是工資。薪酬,由工資和報酬組成。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