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縣從縣調處辦、林業局、法制辦、司法局、水利局抽調14名具有獨立辦案能力、善於調解糾紛的幹部,於9月23日成立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糾紛調解中心。同時,每個鄉鎮3至5人還組成了鄉鎮壹級的林改調解工作組。
主要措施是:壹是註重培訓,構建機制,打造優秀的調解隊伍。調解中心舉辦林權糾紛調解業務培訓班,重點講授調解農村“三大糾紛”案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知識、組織當事人調解糾紛的壹般方法和技巧、調解農村“三大糾紛”案件應遵循的法律程序、調解農村“三大糾紛”過程中的註意事項等。編寫了農村三大糾紛調解法律法規政策選編和調解程序相關資料2000余份,制定了鹿寨縣調解中心調解人員管理制度。二是從親情入手,化解多年糾紛。6月5438+10月65438+2009年2月,鹿寨縣平山鎮屯丘村委會石盆村民小組與洪詩村民小組因花舞(地名)發生糾紛,涉及臨桂宗地勘段1.3萬畝。當天下午,縣鄉調解人員趕到事發現場,迅速將群眾分開進行調解,分別向群眾講解林改政策,明確調解糾紛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程序,從親情、友情、鄰裏關系等方面耐心勸說。5個小時後,兩村代表終於達成壹致,劃定了山界。從這樣的親情牌開始,* * *已經擺平了20多起山林糾紛。第三,多調解少裁決,調解和仲裁相結合解決矛盾。縣調解中心對林權爭議進行調解,要求各鄉鎮辦事處對林改產生的爭議進行糾正,並組織當事人現場調解壹次,林改工作組和各村、村組再進行調整。如果調不了線,鄉鎮調解組會收集材料,然後再調。無法調整的,將請求調解中心指導協助調解。采取“先易後難”的方法,盡量多調解,少裁決,結案,但不要久裁決,做到調解與仲裁相結合。65438年10月22日下午,縣調解中心成功調解平山鎮榨油村委會榨油村民小組與新村村民小組有爭議的8000多畝山林。第四,定期統計報告,加強經驗交流。調解中心每周壹召開調解例會,每月14、27前將各鄉鎮林改糾紛排查調解情況統計上報縣調解中心。由於矛盾激化和可能發生群體性鬥毆、群體性上訪等特殊情況,必須隨時報告,總結全縣取得的成績和好的經驗、做法。